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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漣源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環境保護工作報告

        編輯:石成 2016-03-17 11: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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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工作報告

          ——2016年3月16日在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

          市環保局局長 李定秋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現向大會報告環境保護工作,請予審查,并請各位政協委員和其他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一、 2015年工作回顧

          過去一年,是“十二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也是新環保法頒布實施的第一年。我市環保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上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堅持發展與保護并舉,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嚴格監管執法、狠抓治污減排、強化生態建設、加強環境管理、創新體制機制,全市環保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突出問題逐步得到解決,工作合力逐漸形成,全民環保意識日益增強。2015年,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96.71%,比2014年提高3.51個百分點;水環境質量穩中趨好,全市10個地表水環境監測點水質均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標準(其中部分優于Ⅲ類,升平河水質有10個月達到Ⅱ類標準),2個地下水環境監測點水質均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Ⅲ類標準;“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和水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我市被評為婁底優秀單位。

          (一) 水污染防治深入推進。以省、婁底和市三級人大常委會水污染防治法專項執法檢查為契機,全面深入推進水污染防治各項工作。治理城鎮生活污水。茅塘鎮污水處理廠建成試運行,建設污水管網5.6公里,完成投資2280萬元。市污水處理廠二期建成投運,新建管網35.373公里,完成投資8100萬元,污泥處置項目也已動工建設。治理工業廢水。華潤電力投入600萬元建成地面廢水收集處理設施,廢水實現循環利用。五江實業投入795萬元建成廢水防治設施,廢水實現達標排放。澄清全市煤礦外排廢水污染底數,共16家排放超標。部分煤礦啟動了廢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保障飲用水安全。全力保障城區飲用水源安全,取得積極成效:漣水名城北側污水管網基本建成;婁底督促冷水江利民煤礦近期啟動600噸/日的廢水處理工程;保護區內2家養殖場被徹底關閉、大湖漁村等6家餐飲店證照被收繳停發。白馬和大江口水庫庫區內4處違建私房被叫停。打擊白馬水庫非法捕撈,拆除大型密眼扳網87副、迷魂陣2個。新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17處,解決飲水不安全人口7萬余人。防治畜禽養殖污染。5家養殖場如期完成減排和治理任務,其中三甲鄉石竹山養殖場的突出污染問題得到解決。以獎代投500萬元,督促59家規?;笄蒺B殖場建成完善污染防治設施。全面澄清畜禽規模養殖場底子,全市共1498戶,其中禁養區298戶,已關閉搬遷其中45戶。治理醫療廢水。全市共42家醫療機構,其中人民醫院等16家醫療廢水處理系統建成投運,疾控中心等5家在建。強化水質日常監測。堅持對全市12個地表(下)水環境監測點按規定頻次進行采樣分析,監測結果在政府網站進行公布。

          (二) 大氣污染防治逐步深化。推進清潔能源替代利用。總投資2億元的城區管道天然氣建設項目順利實現點火通氣,已開始接入各居民小區。完成重點治理任務。華潤電力脫硫和除塵改造、國產實業除塵改造、淘汰漣源一中燃煤鍋爐、城區3個加油站油氣回收裝置建設等6個項目順利完成并通過驗收。匯源煤氣和五江實業分別完成除塵系統升級改造和脫硫除塵設施建設。整治揚塵污染。揚塵污染突出的藍芙公路啟動擴改建設,沿線粉塵污染較重的15家碎石場、洗沙場等被取締關閉,3家碎石場按要求完成整改。加強對建筑施工單位和渣土運輸公司的管理,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揚塵得到有效控制。啟動機動車環境管理。開展機動車綠色環保標志核發工作。淘汰“黃標車”、老舊車2000余臺,出租車全部替換成低排量天然氣汽油兩用車。整治餐飲燃煤和油煙污染。27家完成燃煤爐灶改造,15家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65家油煙管道超屋頂。增加綠量凈化空氣。城區新增綠地面積近10萬平方米,綠化覆蓋率達36.01%。

          (三) 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有力推進。治理重金屬污染。爭取資金800萬元,順利完成原湄江電解錳廠歷史遺留重金屬治理工程,處理重金屬廢渣30余萬噸。茅塘鎮區域重金屬尾砂綜合治理項目成功爭取到國家資金。處置醫療廢物。全市21家醫療機構的醫療廢物實現統一回收集中無害化處理。建設垃圾處置場。市建筑垃圾堆放場建成投運,伏口垃圾填埋場完成工程進度的80%,富洪垃圾衛生填埋場二期進入土建工程階段。提高城區垃圾轉運能力。投入164.69萬元,新增垃圾轉運能力100噸/日。

          (四) 城鄉環境保護成效顯著。城鄉環境整建持續發力。鞏固省衛生城市、省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大力開展“六抓六促”,重點推行農村垃圾分類,強勢推進城區物業管理,城鄉環境面貌進一步改觀。2015年繼續位居婁底第一名,實現年度三連冠。積極申報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整市推進項目,成功爭取環保專項獎補資金4800萬元,重點開展農村飲用水源保護、生活垃圾處理處置、生活污水和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等四項工作,已完成兩個村的試點。美麗鄉村建設成績突出。楊市鎮東園村被授予“湖南省美麗鄉村建設示范村”榮譽稱號。河道保潔經驗獲全省推廣。實行“以獎代投”,強化“六抓”舉措,河道衛生狀況大幅改善,經驗獲全省推廣。農業污染防治取得進展。扶持建成2個廢舊地膜回收站,回收加工廢舊農膜220余噸。全市尾菜處理利用技術示范面積達到5000畝,處理利用尾菜6000噸。著力減少農藥化肥污染,化肥施用量降低1.4公斤/畝,農藥使用量降低10%。

          (五) 環境監管執法愈加嚴格。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精神,嚴格實施新《環境保護法》,環境監管執法趨嚴趨實。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機制。環保部門和公、檢、法聯合出臺《漣源市環境執法聯動機制實施意見》《關于建立檢察職能與環境保護監督協作機制的意見》兩個文件,市公安局在市環保局設立常駐工作聯絡室,環境行政執法基本實現與刑事司法無縫銜接。嚴懲環境違法行為。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大檢查,實施環境行政計劃執法,重典治亂,鐵拳治污。全年共查處違法單位60家,其中楊市鎮永福造紙廠、斗笠山劉光桃焦化廠等15家“十五小”和重污染企業被依法關閉,5家被行政罰款。環保、經信、電力和鄉鎮聯動,對12家非法企業采取斷電強制措施;環保、公安聯動,在婁底率先對環境違法責任人實施行政拘留,全年拘留3人。

          (六) 生態保護建設取得新成就。湄峰湖國家濕地公園(試點)成功獲批。楊家灘水利風景區被授予“省級水利風景區”的稱號。城西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規劃獲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實施漣水河光明山段綜合治理工程。完成湄水河湄江鎮及橋頭河鎮段清淤和生態護坡治理。綜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積26.1平方公里。深入推進“綠化漣源四年行動”,全年義務植樹260萬株,完成造林綠化4.04萬畝,生態公益林保護建設80.1萬畝,礦山植被修復1000畝,石漠化綜合治理面積8850畝,綠色通道建設357.6公里,2015年度排名婁底第一。

          (七) 環境保護管理全面強化。堅持“五個一律不批”環評審批原則,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從源頭遏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全年審批項目68個,沒有審批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污染嚴重項目。督促企業開展清潔生產,7家企業通過清潔生產審核驗收。積極發展循環經濟,華天能建材等3家企業被認定為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啟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實施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依法核定和征收排污費。

          (八) 體制機制創新成果豐碩。著力破解制約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障礙,積極推進環保工作責任落實,在婁底率先成立環境保護委員會、出臺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配套出臺重大環境問題(事件)責任追究辦法,首次制定印發環境保護工作績效考核方案,并實行環境保護工作“一票否決”。體制機制創新取得明顯成效,部門和鄉鎮環保工作責任意識顯著增強,市環委會根據環保工作責任規定交辦的32個環境整治任務大部分都已按要求完成。

          (九) 各項基礎工作加快推進。加強能力建設。著力提高隊伍業務能力素質,對鄉鎮環保站分管領導、站長及干事共60余人,開展了為期2天的環境監察執法集中培訓。深入宣傳教育。著力增強全民環境意識、節約意識、生態意識,圍繞“世界環境日”“世界水日”等節日,以“藍天碧水·美麗漣源”“情系湘江·保護孫水”等為主題,深入開展了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大型宣傳活動。全年共制作戶外永久性宣傳牌91塊、永久性墻體宣傳標語100余條,更新環保宣傳欄60期, 發放宣傳資料、手冊6萬余份,懸掛橫幅450余條。提高環境監測能力。完成市政府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的升級改造,實現對細顆粒物(PM2.5)等新增污染因子的監測,達到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評測要求。公開環境信息。對環境影響評價、環境質量狀況等環境信息依法進行公開。

          過去一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形勢不容樂觀,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和困難,主要是:產業結構轉型升級任務依然艱巨,局部區域和部分行業環境污染問題突出,環保違規建設項目大量存在,環保能力建設亟需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力度亟待加大,一些部門單位環保工作責任落實不力。

          二、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十三五”規劃綱要實施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以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服務科學發展、確保環境安全為主線,認真貫徹上級環保工作部署,著力推進重點領域污染治理,大力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切實解決突出環境污染問題,全面深化落實各項改革措施,為圓滿完成“十三五”環境保護工作任務開好局、打好底。主要抓好以下重點工作:

          (一) 著力抓好重點領域污染防治

          一是堅持不懈防治水和固廢污染。結合我市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湖南省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6-2020)》以及湘江保護和治理第二個“三年行動計劃”。取締“十小”企業。全面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煉焦等嚴重污染水環境“十小”企業。強化飲用水水源保護。完成日供水量1000噸或服務人口10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分;突出抓好城區升平河飲用水水源的保護,重點調整擴大保護區范圍、開展升平河水源地達標建設、依法關閉保護區內的非法排污單位。推進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督促60家規?;笄蒺B殖場完成糞便污水貯存、處理、利用配套設施的建設。新建、改建、擴建規?;笄蒺B殖場要實施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全市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專業戶,2017年底前全部依法關閉或搬遷到位,其中中心城區和升平河飲用水源保護區上游禁養區內的今年全部關閉搬遷到位。抓好礦井廢水治理。切實落實企業治污主體責任,依法督促廢水排放超標煤礦開展廢水治理。加強醫療廢水廢物的處理處置。孫水河流域全部、漣水和湄水流域絕大部分鄉鎮衛生院及以上醫療機構實現醫療廢水達標排放,全市醫療機構醫療固體廢棄物全部實現集中收集處置。提高垃圾處置能力。加快推進富洪垃圾填埋場二期、峽溪村生活垃圾轉運站和伏口垃圾填埋場建設,爭取全部建成投運。推進重金屬污染防治。完成茅塘鎮區域重金屬尾砂的綜合治理并通過上級驗收。整改突出水污染問題。加大工作力度,積極完成市人大常委會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反饋問題的整改。

          二是持續推進節能減排。制定《漣源市“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分解落實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和任務到相關責任單位??茖W安排和下達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確保完成年度減排任務。繼續抓好結構、工程和管理減排工作,重點實施火電機組超低排放的升級改造;推動專業戶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確保已建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并全面完成管網建設任務;實施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項目。嚴格實行節能評估制度,加快發展低能耗低排放產業,實施節能重點工程,加強工業節能降碳,著力減少能源消耗量,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保護和改善環境。

          三是深化大氣污染防治。優化能源消費結構,推進風力、光伏發電等綠色能源項目建設,加快天然氣入戶安裝使用。完成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生活鍋爐的淘汰,對20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面實施脫硫改造。繼續深化火電等重點行業脫硫、脫硝和除塵改造。嚴整煤矸石磚廠廢氣超標排放行為,禁止生產和限制使用粘土磚。持續強化建筑與市政工程、道路、采石場以及預拌商品砼等揚塵污染整治。加強機動車環境管理,嚴格機動車環保檢驗和綠色環保標志的發放,推進“黃標車”、老舊車淘汰。治理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全面完成加油站、儲油庫油氣回收治理。大力整治露天燒烤、餐飲油煙污染,督促進店規范經營、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

          四是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確保新污染源達標排放;對現有污染源采取清潔生產改造和深入治理、限產限排、停業關閉等措施,確保達標排放。督促企業落實達標排放主體責任,對超標排污企業依法嚴格處理,每季度向社會公開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名單。

          (二) 全面推進城鄉生態環境保護建設

          深入開展城鄉環境整建工作。鞏固整建工作現有成果,出臺考核辦法、技術規范及獎補標準等相關配套制度,組織各鄉鎮全面啟動實施為期三年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整市推進項目,全力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以及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按時保質完成2016年度任務。繼續推行“分段包干、以獎代投”河道保潔機制,今年將漣水上游河道保潔納入補助范疇。突出抓好生態保護與建設。持續加大綠化力度,確保“綠化漣源四年行動”圓滿收官。加快打造城西生態文明示范區,啟動和推進生態保護屏障建設、污水管網建設、河道治理等一批工程項目。積極申報水生態文明城市建設試點縣市。著力做好關閉小煤礦的地貌恢復和生態修復。抓好濕地公園、森林公園和風景區的生態保護與建設。開展河流生態治理。不斷加強農業污染防治。加速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廣應用,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擴大測土配方施肥覆蓋率,推廣精準施肥技術和機具;扶持地膜回收網點和廢舊地膜加工能力建設;加大農業環保項目申報力度,推進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循環利用;搞好農業生態環境質量普查,摸清底數。

          (三) 大力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堅持重典治亂、鐵拳鐵規治污,嚴格執行新環保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推動形成環保守法的新常態。完成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治。實施《漣源市環境保護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對違規建設項目,按照“分類指導、因企施策;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原則,嚴格處理一批、搬遷關閉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備案管理一批,年底完成整治任務。建立健全環境監管機制。實施《漣源市網格化環境保護監管實施方案》,以市、鄉(鎮)兩級政府為環境監管責任主體,整合全市負有環境監管職責的各部門單位力量,建立健全網格化監管和隨機抽查監管機制,進一步明確環境監管的層級責任和部門職責。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繼續強化環保部門同公安、檢察以及審判等機關的銜接配合,嚴懲環境違法企業及責任人。

          (四) 深化落實各項改革措施

          推動出臺和落實《漣源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實施細則》,實行生態環境損害“黨政同責”“終身追責”。全面實施環境保護責任兩個重要文件,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績效考核方案,切實強化環境保護督查考核和責任追究。啟動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推進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的編制。全面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信息管理。貫徹落實《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建立污染物排放許可管理制度。配合婁底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全面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

          (五) 著力夯實環保工作基礎

          加強隊伍能力建設。加大干部教育培訓和專業人才引進力度,著力解決能力、素質不適應問題。提高執法信息化水平,加大移動執法能力建設。全面推進信息公開。以環境質量信息和企業環境信息為重點,全方位多層次多載體公布各類環境信息。落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廣泛開展宣傳教育。開展“2016生活方式綠色化推進年”活動,多方式、多途徑廣泛宣傳環保政策舉措和環保知識,動員公眾踐行“同呼吸 共奮斗”和生活方式綠色化行為準則。積極謀劃、創新形式,組織開展好“世界環境日”“世界水日”等節日的宣傳工作。落實《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改進作風,著力打造一支鐵腕治污、勇于擔當、公正透明、作風過硬、清正廉潔的環保隊伍。

          各位代表,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讓我們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積極行動起來,堅定信心、腳踏實地,改革創新、攻堅克難,著力改善環境質量,加快補齊生態環境短板,攜手打造天藍、地綠、水凈、山青的美好家園,為全面建成小康漣源作出積極的貢獻!

          附件:名詞解釋

          1. 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指全年空氣污染指數(API)達到二級和優于二級的天數占全年天數的百分比。

          2. 空氣污染指數(API)。就是將常規監測的幾種空氣污染物濃度簡化成為單一的概念性指數值形式,并分級表征空氣污染程度和空氣質量狀況,適合于表示城市的短期空氣質量狀況和變化趨勢??諝馕廴镜奈廴疚镉校簾焿m、總懸浮顆粒物、可吸入懸浮顆粒物(浮塵,PM10)、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等等。

          3. 地表水環境監測點。共10個,其中漣水水質監測斷面6個,分別為紙廠、水廠(升平河飲用水源地)、落馬橋(新邵入我市)、柏樹(安化入我市)、扶珂(冷江入我市)、東風壩(漣水入婁星區);白馬水庫水質監測斷面4個,分別為撈金橋、廟邊和郁溪3個入庫斷面以及白馬水庫電站出庫斷面。

          4. 地下水環境監測點。共2個,位于石馬山鎮的西溫井和老屋井。

          5. 主要污染物。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實施總量控制的四項污染物,即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6. 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是國家“十三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項約束性指標,目標是實現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較“十二五”末減少一定比例。

          7. 細顆粒物(PM2.5)。指懸浮在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小于等于2.5 微米的顆粒物。與較粗的大氣顆粒物相比,PM2.5粒徑小,面積大,活性強,易附帶有毒、有害物質,且在大氣中的停留時間長、輸送距離遠,因而對人體健康和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更大。

          8. “十小”企業。指的是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企業。

          9. 城鄉環境整建“六抓六促”。即抓體制完善,促責任落實到位;抓資源整合,促經費保障到位;抓農戶評比,促群眾參與到位;抓后進整治,促平衡發展到位;抓垃圾分類,促環境凈化到位;抓養成教育,促學生衛生意識到位。

          10. “兩河”。指城區的漣水河和升平河。

          11. 河道保潔“六抓”舉措。即抓領導,定任務,明確河道保潔工作責任;抓管理,強協作,凝聚河道保潔工作合力;抓督查,嚴考核,確保河道保潔工作質量;抓宣傳,重引導,營造河道保潔工作氛圍;抓創新,促亮點,破解河道保潔工作難題;抓常態,促長效,鞏固河道保潔工作成果。

          12. 環境保護大檢查。市環委會組織各鄉鎮在全市全面清查環保違規建設項目,摸清全市排污單位底數。經統計,共有排污單位1126家,違規單位778 家。

          13. 環境行政計劃執法。根據湖南省環境保護廳《2015年湖南省環境行政執法檢查工作計劃》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對環保部門依法審批的具有排污行為的340家企業和單位,劃分監管等級,逐一明確監管責任人、監管頻次以及監管要求。

          14. “五個一律不批”環評審批原則。即不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國家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條件的項目,一律不批;與城市總體規劃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項目,一律不批;對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以及重要生態功能區等環境敏感地區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群眾反應強烈的項目,一律不批;在環境質量已經不能滿足環境功能要求、沒有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地域,對增加排污總量和嚴重影響生態環境的建設項目,一律不批;對高污染高耗能、資源浪費嚴重、排放不達標的項目,一律不批。

          15. 排污權。是指排污單位經核定、允許其排放污染物的種類和數量。排污單位在繳納使用費后獲得排污權,或通過交易獲得排污權。排污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對排污權擁有使用、轉讓和抵押等權利。

          16. 清潔生產審核。清潔生產審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對生產和服務過程進行調查和診斷,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減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產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廢物產生的方案,進而選定技術經濟及環境可行的清潔生產方案的過程。

          17. 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是指環保部門根據企業環境行為信息,按照規定的指標、方法和程序,對企業環境行為進行信用評價,確定信用等級,并向社會公開,供公眾監督和有關部門、機構及組織應用的環境管理手段。

          18. 企業環境行為。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遵守環保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環境標準和履行環保社會責任等方面的表現。

          19. 節能工程。主要指鍋爐窯爐改造、熱電聯產、電機系統節能、能力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節約和替代石油、建筑節能、綠色照明等節能改造工程,以及節能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和節能能力建設工程。

          20. “三同時”。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21. 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對污染物排放超標和超總量的企業予以“黃牌”警示,一律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對整治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予以“紅牌”處罰,一律停業、關閉。

          22. 環境保護責任兩個重要文件。是指《漣源市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和《漣源市重大環境問題(事件)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兩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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