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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宣傳 規范管理 堅決遏制公路兩側建房亂象

        編輯:石成 2016-03-16 11: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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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標題:—— 劉為吾委員的發言

          近年來,在國家政策的推動下,我市公路建設突飛猛進,公路網絡布局日臻完善,公路通行能力明顯改觀。但在快速發展的同時,公路沿線違法建房現象層出不窮,嚴重影響了公路的通行質量和拓改升級,制約了我市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亟須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引起高度重視。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房屋建設雜亂無章。為圖方便,公路兩側建房戶不按交通、國土部門的審批意見,隨意變更建筑圖紙,將房屋位置前移,建在公路控制線以內。有的甚至擅自拆除公路防護欄、綠化帶,填埋公路排水溝,亂開接口;還有的甚至在房屋建好后,就近搭建風雨棚等附屬物。如湄江鎮湄江村朱某江在建房時,將石磡前移1米多,緊鄰安壩至大江口的公路,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和湄江風景區的建設。

          (二)違規數量觸目驚心。據調查,在本市范圍內,從城區至鄉村,從國道到村道,從北部到南部,沒有一條公路兩側無違法建房。從國道207線開始,沿北向南,從省道210線到縣道大八線,沿線違法建筑觸目驚心。經統計,近3年來市公路局管養的13條干線公路沿線違法新建房屋達500多棟,其中國道207線260余棟,省道210線100余棟,其他11條線路也有100多棟。市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局管理的縣鄉道違法建房情況不相上下,2013年違法建房163起,2014年違法建房150起,2015年違法建房145起,其中違章建房嚴重的線路是:大八線(婁底大河壩—荷塘八十亭)56起,馬長線(三甲馬埠橋—長嶺坳)36起,九渡線(九十亭—渡頭塘)33起,三茶線(三角塘—白馬茶園)32起,楊快線(楊市—快溪)19起,白龍線(白馬—龍潭)16起,橋祖線(橋頭河—祖師殿)15起,七斗線(金石七里—荷塘三斗)14起,鍛百線(鍛造廠—婁底百畝井)13起。村道兩側違法建房更是比比皆是,隨處可見。

          (三)交通安全隱患巨大。一是影響公路暢通。公路沿線違法建房所形成的街道,如大八線荷塘段,就有鼓樓、田心街、塘灣3個集鎮,一旦遇上趕集,車輛無法通行,經常引起交通堵塞,過往車輛望而生嘆。二是影響公路使用壽命。因公路兩側建房人為堵塞排水溝,造成路基沉塌,公路損壞,增加了公路養護工作的難度,影響公路養護工作正常進行。三是影響行車安全。公路兩側建房主要用于開店,過往人流量加大,但隨之而來的行人隨意橫穿馬路現象也比較常見,導致交通事故易發多發。據市交警大隊統計,每年因為公路兩側建筑與公路間距太近、司機視線不好,引發的交通事故不下100起,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提質改擴嚴重受阻。公路兩側違法建房,嚴重影響日后公路的改擴建。一是房屋拆遷成本更高。“拆遷難,公路兩側房屋拆遷更難”,房主思想難以統一、拆遷補償要求過高等等,直接影響了項目的進度,增加了項目的成本。以正在改擴建的婁底大道為例,在漣源境內需拆遷房屋97棟,需支付征地補償款1.32億元,平均每公里須支付征地補償款430多萬,拆遷款就可以修建5公路長的婁底大道。假若當年婁漣公路建成后,能夠加強對公路兩側建房的管理,婁底大道征地拆遷的工作難度和拆遷成本會降低許多。二是引發的信訪矛盾更大。拆除違法建筑很容易發生家庭性或群體性對抗特別是暴力對抗。近三年,因修路征地拆遷引發的信訪問題數量極大。據統計,2013年481批、1345人次,2014年266批、761人次,2015年171批、648人次。少數拆遷戶赴省進京、越級上訪,引發諸多社會問題,影響社會穩定。

          二、公路兩側違法建房的原因

          (一)違規行為難以及時發現。我市是典型的丘陵地區,長期以來,受“要快富,緊靠路”的建房觀念影響,公路兩側建房成為老百姓的首選。我市有200多公里國、省道由市公路局管養,3000多公里縣鄉村道由農村公路路政局管理,而整個交通部門的路政管理人員不足70人,要及時發現公路兩側每處違法建房問題,工作力量明顯不足。同時,違規建房建筑面積小、建筑周期短,即便執法部門發現后,下達制止違法行為通知書,也不可能全天時、全天候執法,建房戶總是千方百計躲避執法人員,背地里建房。如荷塘鎮鼓樓村向陽橋往塘灣方向左拐彎處,肖某鐵的違法建房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在打地基時,國土和農村公路路政部門都下發了停工通知,并聯合農電、綜治等相關部門多次制止,而肖某鐵卻與執法部門打“游擊”,你執法我停工,你休假我動工,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建起了一棟三層磚混樓房。鄉鎮作為公路違法建房的責任主體,由于現行公路兩側違法建房的管理體制不順,鄉鎮只有主體責任,沒有執法資格,所處罰金也全部由執法單位收走,因而基層政府對公路路政管理不理解、不支持,只要違法建房戶不上訪就行,很少考慮公路的長遠發展總體規劃,更談不上用經濟和行政的手段鼓勵村級組織積極主動發現問題,及時協助執法單位進行處置。

          (二)部門審批難以形成合力。公路兩側違法建房涉及交通、公路、國土等單位,各部門單位分別依照各自職能為建房戶辦理建房手續,沒有按照《公路法》規定的“禁止在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內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進行核定,就為建房戶辦理了審批手續。個別執法人員在具體審批把關時,礙于人情,特別照顧,為違法建房戶開綠燈。也有個別單位在執法過程中存在“放水養魚”現象,為完成收費任務,以罰代批,助長了公路兩側違法建房現象的發生。

          (三)違法建房難以有效處置。對公路兩側違法建房的處置,具有管理和處罰權的行政部門力不從心,收效甚微。國土和交通部門本身執法力量不夠,《公路法》和《土地管理法》賦予交通、國土部門的權限又缺乏操作性,沒有強制執行的權力,只能下發停建通知,在不能當場有效制止的情況下,交通、國土等部門只能依程序作出自行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待被處罰人復議、訴訟期限屆滿后,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而走完行政處罰、行政復議和申請強制執行程序,至少要3-4個月的時間,甚至半年、一年不等,此時違法建房既成事實,甚至居住了人員,導致法院最終執行時,面臨諸多難題和困境。

          三、建議和對策

          (一)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氛圍。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介,采用廣播、電視、宣傳牌、宣傳窗等各種宣傳渠道和形式,開展對《公路法》等路政管理規定的宣傳,做到公路沿線單位、學校、村莊及人民群眾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營造“守法光榮、違法可恥”、“愛路光榮,損路可恥”的社會大氣候,引導全社會形成關注公路、愛護公路、支持公路的新局面。

          (二)樹立超前意識,加強源頭控制。堅持規劃先行理念,交通公路部門要提前介入,參與涉及公路沿線總體規劃方案的制定,規劃部門要督查鄉鎮做好村鎮發展規劃,按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利用精準扶貧政策優勢,搞好異地搬遷安置,規劃好村民生活住宅建設區。要用行政和經濟相結合的辦法,強化村級組織信息員的作用,發現違法建房情況及時上報。交通公路等部門要加強路政巡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違法建設行為。加強源頭監控和跟蹤管理,把公路違法建房控制在萌芽狀態。

          (三)明確職責劃分,加大執法力度。市政府辦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將漣政辦發〔2013〕35號文件執行落實到位,克服部門之間互不協調、各自為政的弊端。同時,市委、市政府要加大對公路路政等部門的投入,保證路政工作人員的工資全額發放,防止和杜絕執法部門“放水養魚”現象的發生。對行政執法罰沒收入,要在鄉鎮和執法單位之間按工作量予以安排,充分發揮鄉鎮的主體責任作用。對于公路、國土、路政等執法部門下發停工通知而不配合、并且依然我行我素的違法建房戶,探索啟動法院的先予執行制度,法院下達“停工令”協助制止違建行為,維護執法部門“制止違法行為通知書”的效力。不執行“停工令”的,由法院采取凍結建筑材料、拘留行為人的方式予以法律強制執行,嚴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監督管理,嚴格責任追究。對于公路兩側建筑的審批,嚴格執行“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擅自違規審批的,嚴格追究審批單位和責任人的違規責任。同時建議市委、市政府將各審批單位的此項工作納入年終考核,以徹底根治公路兩側違法建筑這一“惡瘤”,更好地服務于漣源經濟發展。

         

          發言人工作單位和職務

          市政協經科委主任                                                               黨派 中共

          界別 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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