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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違法曝光|婁底市生態環境局公布打擊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典型案例

        來源:執法支隊 編輯:石成 2023-07-10 08: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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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切實加強對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監管,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和省生態環境廳“集中整治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的工作部署,婁底市生態環境局持續加大對第三方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的執法力度,迅速查處了一起不規范檢測、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的環境違法行為,有效地震懾了相關違法者,為機動車檢驗檢測行業的規范運營提供了有力保障。

        ? ??婁底市某機動車安全性能檢測有限公司

        ? ? ? ? 出具虛假檢驗(測)報告案

        案情介紹

        根據“婁底市機動車排污監控管理系統”發現的問題線索,2023年7月6日婁底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冷水江市某機動車安全性能檢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檢測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執法人員現場調閱該公司尾氣檢測視頻資料,該檢測公司2023年6月30日為車牌號為湘KSZ**7(藍牌,輕型貨車)出具的《在用車檢驗(測)報告》涉嫌弄虛作假。該機動車驅動方式為后驅、燃料種類為柴油,按照《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GB3847-2018)的相關技術規范要求,應當使用加載減速法檢測。該公司在對湘KSZ**7輕型貨車使用加載減速法進行尾氣排放檢驗時,檢測工作人員在檢測過程中取樣管(延長管)未按規定插入該車排氣口固定,而是手持取樣管(延長管)對準湘KSZ**7排氣管進行非接觸取樣,檢測行為未及時中止和進行復檢(有檢測視頻為證),該公司仍為湘KSZ**7出具了由授權簽字人簽發的檢驗結論為“合格”的《在用車檢驗(測)報告》。該檢測公司的行為屬于《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的情形。

        查處情況

        該檢測公司故意違反檢測規范,不按照標準規定的檢驗方法進行檢驗,并出具了檢驗結果為合格的檢驗報告,其行為涉嫌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婁底市生態環境局對該檢測公司進行立案查處。

        典型意義

        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作為檢測機動車尾氣是否達標的重要機構,是控制道路移動污染源的“最后一道閘門”,若其檢測過程弄虛作假,減少、變更檢測標準,使檢測監督形同虛設,任由機動車超標尾氣隨意排放,必將對當地的空氣質量造成污染。婁底市生態環境局充分運用監控視頻、監控數據,精準發現違法行為線索,快速鎖定了環境違法事實,緊扣檢驗報告中記載的車輛驅動方式與檢測方法不匹配這一關鍵問題,全面查明實施違法行為的動機和手段,有力打擊了機動車檢驗檢測領域的數據造假行為。


        來源:執法支隊

        編輯: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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