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戶外廣告(招牌)安全隱患大排查
倡 議 書
為進一步強加強戶外廣告(招牌)設施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防止戶外廣告(招牌)設施等發生脫落、坍塌等事故,現倡議:
一、本著“誰設置、誰負責”的原則,各廣告業主、沿街商戶及各類宣傳設施產權單位,要對各自的戶外廣告(招牌)設施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整改或拆除。
二、為從源頭做好戶外廣告(招牌)設施安全工作,請嚴格按照城市管理、消防等部門安全規定標準進行設計、安裝和管理。要以不影響火災撲救,不影響人員安全疏散等有利于消防安全為原則。
三、對戶外廣告(招牌)設施鋼結構進行排查,發現有銹蝕、油漆脫落、開裂、風化等現象,及時進行清理、除銹,做好防腐處理。
四、對戶外廣告(招牌)設施構件連接點(焊縫、螺栓、錨栓)及基座進行排查,發現焊縫有裂痕、接點松動、基座開裂的,要及時修補、加固,保證設施構件完好和安全使用。
五、對戶外廣告(招牌)設施的燈光、供電、電氣控制設備進行排查,確保用電安全;修復殘缺的霓虹燈、亮化字,及時包扎損壞的電纜,規整固定垂落電纜,確保不發生漏電現象。
六、遇到暴風等極端天氣,要及時采取加固、斷電等防護措施,確保設施安全;戶外廣告(招牌)設施版面出現破損、脫落,要及時整修或更新版面。
各戶外廣告(招牌)產權單位(人),要高度重視此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工作,切實將安全放在首位,及時組織專人做好對戶外廣告(招牌)設施的隱患排查和除險加固工作,堅決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漣源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4年7月29日
來源:漣源市融媒體中心
編輯: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