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源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于違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規定典型案例的通報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根據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來(返)漣人員必須提前進行報備,但仍有部分人員未按照要求報備,帶來疫情輸入風險。現將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胡某波,譚某權兩人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從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返回漣源,未按規定報備,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政府決定命令,被漣源市公安局分別依法行政拘留 5 日。
二、廖某旗 10 月 25 日于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返回漣源,未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被漣源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5 日。
溫馨提醒:請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履行防疫責任和義務,嚴格遵守來(返)漣人員提前報備規定,主動報告涉疫行程,自覺接受健康監測措施,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線。對瞞報、虛報、遲報或不接受防控措施,引發疫情傳播風險或其他嚴重后果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漣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2 年 11 月 28 日
來源:漣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編輯:吳一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