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的倡議書
當前,全國疫情點多面廣頻發,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為構筑“有險不入漣、來漣即管控、在漣無密接”的嚴密防線,有效降低疫情傳播風險,保障全市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倡議如下:
一、進入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超市(市場)、商務樓宇、賓館酒店(餐飲飯店)、景區景點等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請您規范佩戴口罩,做到從我做起“自覺戴”、科學規范“正確戴”、公共場所“全程戴”、核酸檢測“務必戴”、風險人員“嚴格戴”、黨員干部“示范戴”、志愿宣傳“引導戴”。同時嚴格落實好掃場所碼、測溫、一米線、常通風、勤消毒等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疫情尚未結束,旅途存在風險!請您非必要不來(返)漣。確需來(返)漣的,在來(返)漣前,要至少提前2天向目的地村(社區)和入湘報備小程序進行“雙報備”,并將行程及時、動態報告村(社區)網格。抵達漣源市各交通健康服務站點時,按照規定配合做好落地核酸檢測,配合查驗健康碼、行程碼等防控措施,主動出示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自覺服從我市疫情防控有關政策。
三、在居家隔離或居家健康監測期間,請您嚴格遵守健康服務措施,不與家人接觸,實行單人單房單衛生間,不聚會、不聚集、不前往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場所),并自覺落實核酸檢測、體征監測等措施,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所在網格報告。同時家人原則上居家,不聚會、不聚集、不前往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場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請您及時關注官方信息,從正規渠道了解疫情動態,做到不信謠、不傳謠,保持良好心態,積極樂觀工作和生活。
五、凡未按規定報備,違規聚集,未按規定核酸檢測,拒不配合流調、檢查,拒不落實防疫措施,拒不配合防控管理,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故意泄漏隱私信息,違規售藥、接診,未履行主體責任的單位和個人,將嚴格按照《婁底市公安局關于依法處理違反疫情防控規定行為的通告》的要求,依法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讓我們團結一心、眾志成城,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共同守護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漣源市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
2022年11月27日
來源:漣源市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
編輯:吳一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