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
不履行報備程序
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風險隱患
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案件起因:2022年11月9日,懷化市鶴城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工作中發現,外省返懷人員梁某英未主動向居住地社區進行入懷報備,不配合落實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傳播風險。
案件經過:經查,坨院街道四方田村梁某英(女,48歲)從外省疫情高風險地區返回鶴城區前,未按規定履行入懷提前報備手續,于11月9日10時許返回鶴城區居所后,未履行向社區補報手續,且未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居家隔離措施,違規到過超市、干果店等人員聚集公共場所。11月10日,梁某英核酸檢測呈陽性,造成疫情傳播風險。
案件進展:梁某英因涉嫌拒不執行政府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已將該案受理為行政案件。目前,梁某英正在接受隔離治療,公安機關將在其解除隔離后繼續調查完畢,并依法對其作出處罰。
來源:懷化新聞網
編輯:吳一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