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收尾,省外及省內疫情發生地來(返)漣人員須提前 2 天報備,嚴格落實居家健康監測,核酸 3 天 2 檢
臨近國慶假期尾聲,來(返)漣人員逐步增多。為切實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防控策略,漣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防疫提醒:嚴格落實“健康第一責任人”要求,主動履行防疫義務,省外及省內疫情發生地縣(市、區)來(返)漣人員至少提前 2 天報備、抵漣時配合做好“落地檢”、來(返)漣后 3 天內嚴格落實居家健康監測核酸“3天 2 檢”。
提示一:科學有序出行
盡量減少跨地市出行。不要前往省外中、高風險區所在地市及省內疫情發生地縣(市、區)。
如確需出行,應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形勢和防控要求,乘坐飛機、高鐵、火車和跨省長途客運需提供 48 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旅途中嚴格做好個人防護。
提示二:來漣返漣提前報備,抵漣后完成“落地檢”
所有婁底市外來(返)漣人員,必須至少提前 2 天通過入湘 App 程序報備。主動履行個人防疫責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對瞞報、謊報個人行程和健康狀況的,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所有省外及省內疫情發生地縣(市、區)入(返)漣人1員需持 48 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配合查驗健康碼和行程卡。入住賓館、酒店和進入旅游景區及經營性密閉場所時,主動配合查驗 48 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所有省外及省內疫情發生地縣(市、區)來(返)漣人員,抵漣后主動在交通站場或高速出口接受 1 次核酸“落地檢”。
提示三:嚴格落實“3 天 2 檢”措施
省外及省內疫情發生地縣(市、區)入(返)漣人員抵漣后在三站一場、交通健康服務卡點或社區及時進行落地檢1 次,第三天開展第 2 次核酸檢測。
所有省外及省內疫情發生地縣(市、區)入(返)漣人員,必須完成“3 天 2 檢”,未完成前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進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提示四:公共場加強防控
進入各類公共場所需自覺掃“場所碼”,入住或進入漣源市各類賓館、酒店、旅游景區和經營性密閉場所時,應出具 48 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公共場所經營(管理)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落實守“小門”職責,督促勸導進入人員掃場所碼,查驗健康碼、行程卡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提示五:盡量減少聚集活動
原則上不舉辦會議、培訓、展會、文藝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動,特別是有省外及省內疫情發生地縣(市、區)人員參加的活動。如確需舉辦的,要從嚴審批,壓實防控主體責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盡量縮小規模,落實防控措施,掌2握參會人員名單并查驗 48 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家庭私人聚會聚餐盡量控制在 10 人以內,倡導紅事緩辦、喪事簡辦、宴會不辦,所有參加人員在參加宴席前 48 小時內做一次核酸檢測,不得邀請省外和有感染者報告地區旅居史的人員參加。
提示六:市民加強自我防護
廣大市民應 7 天內進行 1 次核酸檢測。從事風險崗位工作的重點人員,應按照本行業、本單位核酸檢測頻次要求,主動參加定期核酸檢測。國慶節及前后,快遞外賣、酒店服務、交通運輸、裝修裝卸、商場超市、農貿(集貿)市場、密閉場所、養老機構、監管場所、建筑工地等重點機構、場所和人員的核酸檢測頻次調整為 2 天 1 檢。
請廣大市民朋友及時關注防疫政策,加強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一米線等個人防護措施,并支持配合各項疫情防控工作。若出現發熱、咳嗽、呼吸困難等不適癥狀,應就近到規范設置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就診,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醫,中途全程佩戴口罩。如因瞞報、謊報、違反規定、不聽勸阻等造成疫情擴散等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漣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 年 10 月 6 日
來源:漣源市融媒體中心
編輯: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