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規定》,《規定》吸收了全面從嚴治黨的新鮮經驗,對于健全能上能下的選人用人機制,推動形成能者上、優者獎、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執政骨干隊伍,具有重要意義。
“上不驕,下不躁”,營造“能上能下”良好氛圍。推動干部“能上能下”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一方面,要大力宣傳正確的思想觀念。引導廣大干部破除“上榮下辱”的“官本位”思想,牢固樹立正確的公仆觀念,通過各種形式向廣大干部和群眾宣傳干部能上能下的意義、目的、內容,形成良好的選人用人輿論氛圍和扎實的社會基礎。另一方面,要加強典型宣傳力度。對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制度執行到位、取得成效,并且不計個人得失、服從組織安排的干部進行廣泛宣傳;對制度執行畏首畏尾、觀望等待、拒不服從調整的干部要及時“曝光”,提高廣大干部正確對待“能上能下”、服從組織調整的自覺性,推動形成“事業為上、人崗相適、人事相宜、能上能下”的思想共識。
“上有理,下有據”,把好“能上能下”決策關口。推進干部能上能下,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責任重大,既要堅持原則、敢于擔當,又要講究方法、把握政策,積極又穩妥地推進工作落實,確保取得良好效果。一方面,要不斷完善干部考核評價方式,科學測評、客觀分析,考準考實干部表現,“論能庸、識優劣、辨高低”,使干部能上能下有據可依。另一方面,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要克服礙于情面、回避矛盾,不敢真碰硬的消極局面,牢固樹立對黨的事業高度負責的觀念,將“能上能下”工作的制度措施落到實處,增強廣大干部的危機感和緊迫感,徹底消除“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錯誤思想,讓“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更加鮮明而突出。
“上為優,下為改”,提升“能上能下”工作效果。在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的同時,不僅要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正確把握政策界限,更要明確“上”與“下”并非最終目的,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制度是為了更好的推進黨的事業,更好的為人民服務。“能上”是一種激勵,“能下”絕非放棄。對“下”的干部不能放任自流,一“下”了之,可根據其特長和能力,安排的相適應的崗位,并強化后續跟蹤教育管理。對認真汲取教訓、積極努力工作,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突出,并且經組織考察符合任職條件的,可以重新選拔使用,真正讓干部“下得來”,更“上得去”,心無旁騖干事創業。(通訊員 劉江)
來源:漣源市融媒體中心
作者:劉江
編輯:石成
本文為漣源市站原創文章,轉載請附上原文出處鏈接和本聲明。
本文鏈接:https://lianyuan.rednet.cn/content/2022/09/23/118633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