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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漣水網評】深入推進黨的自我革命的重大舉措

        來源:漣源市融媒體中心 作者:劉江 編輯:石成 2022-06-28 09: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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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規定》,對加強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作出全面規范,是深入推進黨的自我革命、從嚴管理監督干部的重要實踐成果和制度成果,對于規范和制約權力運行,從源頭上防范廉政風險,促進領導干部家風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如晨鐘暮鼓,響反腐“警示音”。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是黨中央的一貫要求,是事關黨的性質宗旨的大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作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積極穩妥推進,有效解決了過去一直想解決而沒有解決好的難題,進一步凈化黨風政風,贏得廣大干部群眾的一致擁護。《規定》的出臺,是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形成常態長效的管理機制,從防患于未然出發,前移監督關口,切斷潛在的利益輸送鏈條,將有效防范領導干部廉政風險,不斷凈化黨風政風,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和群眾基礎。

        知“清”在“親”前,樹家風“警戒線”。堅持從嚴治黨,重點要抓“關鍵少數”,必須堅持問題導向。“領導干部要把作風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廉潔修身、廉潔齊家。”領導干部的家風不是家庭私事,干部親屬更是管黨治黨的關鍵之一。少數領導干部通過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搞“一家兩制”“官商一體”,容易滋生官商勾結、權錢交易、不當利益輸送等問題,其危害不可低估,深為群眾詬病。《規定》要求,領導干部每年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如實填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在具體落實時,要區別不同職級以及擁有不同權力的領導干部,區別經商辦企業行為與正常就業行為,列出可執行、可檢查、可問責的負面清單,讓組織可操作、干部可對照、群眾可監督。

        抓制度落實,立黨紀“警告牌”。行動是最有力的宣示,制度的威力在于執行。為確保《規定》在實踐中真正釋放力量,各級黨委要明確相應的監督手段,對填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有經商辦企業情況的領導干部進行專項核實,對填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無經商辦企業情況的領導干部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抽查。重點核查是否存在漏報、瞞報情況。對干部群眾舉報的有關線索,由組織部、紀委機關依紀依法進行核查。各級黨委要以不減的決心、不變的力度,堅持更高的要求、更高的標準保障《規定》的落實,堅定不移的把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開創新的局面、展現新的氣象。(通訊員  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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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劉江

        編輯: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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