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源市深化省級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文件
漣創辦發〔2020〕7號
關于印發《漣源市“文明行為、不文明行為隨手拍”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婁底市高新區及其社會事務管理處,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單位:
現將《漣源市“文明行為、不文明行為隨手拍”活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引導廣大市民和干部職工踴躍參與。
漣源市深化省級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5月9日
漣源市“文明行為、不文明行為隨手拍”活動實施方案
為倡導良好社會風尚、提升城市整體文明程度,市創文辦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文明行為、不文明行為隨手拍”活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活動目的
發動廣大市民通過手機、相機、行車記錄儀等設備隨時隨地把身邊的文明行為和不文明行為用鏡頭記錄下來。通過發現在我們身邊的文明行為和感人場景、事跡,弘揚真善美,傳播正能量;通過對不文明行為的曝光、監督,認識到不文明行為的危害,糾正不文明行為,并以主人翁的責任感,主動參與到文明城市創建中來,為我市成功續創省級文明城市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二、活動時間
2020年5月11日—2020年7月30日
三、隨手拍范圍和內容
(一)范圍:隨手拍活動僅限于漣源市。重點曝光地點為各街道、廣場、公園、景點、車站、影院、圖書館、文化館、體育館、醫院、賓館、服務大廳、服務窗口、商場超市、各學校、公交車站臺、城鄉社區等公共場所。
(二)文明行為內容:反映廣大市民的文明行為、現象和感人瞬間。
(三)不文明行為內容:反映亂丟亂扔、亂貼亂畫、亂堆亂放、亂穿馬路、亂停車輛、車窗拋物、隨地吐痰、公共場所喧鬧、公共場所吸煙、損壞公共設施、占道經營、違章搭建、破壞綠化、損害花草樹木、破壞公共設施、不遵守交通規則、不遵守公共秩序等不文明行為的圖片或視頻。
四、隨手拍投稿方式和要求
(一)投稿方式
“文明行為、不文明行為隨手拍”+照片(或視頻)+拍攝時間、地點、內容發送至郵箱:120137453@qq.com。
(二)作品要求
1.拍攝工具不限,作品可以是照片、組圖或視頻,要清晰可辨,視頻長度控制30秒內。
2.要求真實拍攝,拒絕假拍,嚴禁作品進行后期PS處理或技術處理,否則自行承擔所產生的不良后果。
3.作品附文字說明,包括拍攝時間、地點、標題、拍攝者真實姓名、聯系電話,拍攝者不提供相關信息的不予采用和獎勵。拍攝時間和投稿時間間隔不超過2天。
4.作品不得包含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內容,內容必須是原創首發,否則取消參與評獎資格。
五、隨手拍獎勵
1.同一地點發現的同一文明行為、不文明行為以最先認定的隨手拍有效投稿為準,不受理重復投稿。
2.隨手拍作品視反映的主題、內容和拍攝質量擇優采用,照片(組圖視為一條)每條獎勵10-20元,活動結束后,由市創文辦通知領取獎金。
六、職責分工
1.市創文辦宣傳組負責對征集內容進行審核篩選,確認內容真實性,再進行對外公布(涉及個人隱私方面會進行相應處理)。
2.“漣源在線”公眾號、漣源新聞網、漣源電視臺開設《文明行為、不文明行為隨手拍》專欄,負責發布審核后的照片或視頻,對所反映的文明行為進行表揚,對不文明行為進行曝光。
3.市創文辦考核組對拍攝到的不文明行為進行督促檢查,責令相關單位及時整改。
4.整合具有攝影愛好的社會志愿力量參與,配合搞好宣傳、拍攝、不文明行為的監督,積極參與到隨手拍活動中。
七、成果運用
1.拍攝者要當好文明監督員和志愿者,對不文明行為進行及時勸導。
2.干部職工發生不文明行為被執法部門或督查組、市民發現并拍照反映的將通報所在單位并進行備案登記,與文明單位評選、考核、復查和單位創文績效考核掛鉤。
3.不文明行為一經曝光后,一辦兩鎮、城管執法、公安、教育、交通、商務糧食、市場監督管理、住房保障服務、衛健、交警、住建、文旅廣體、環保、水利等相關部門單位,要對不文明現象反映的問題,結合本單位職責,及時抓好整改,杜絕此類現象再次發生,切實提高市民群眾對創文工作的支持率和滿意度。對經兩次以上曝光仍整改不到位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并在績效考核中扣除一定分值。
來源:原創
作者:市創文辦
編輯:廖堯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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