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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印發《漣源市2020年“文明交通伴我行”志愿者勸導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原創 作者:市創文辦 編輯:廖堯勛 2020-06-11 11: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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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漣源市深化省級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文件

        漣創發〔2020〕2號

        關于印發《漣源市2020年“文明交通伴我行”志愿者勸導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藍田街道、石馬山鎮、六畝塘鎮、婁底高新區及其社會事務管理處、市直相關單位、市屬相關青年社會組織:

         現將《漣源市2020年“文明交通伴我行”志愿者勸導活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漣源市深化省級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5月18日

        漣源市2020年“文明交通伴我行”志愿者勸導活動實施方案

        為持續提高市民文明交通素質,全面提升我市城市文明水平和社會文明程度,經市深化省級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繼續在全市開展“文明交通伴我行”志愿者勸導活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續創省級文明城市為奮斗目標,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充分發揮廣大干部職工在創建省文明城市中的表率作用,通過加強文明交通知識宣傳和教育,全面提升市民的交通法規意識和文明交通意識,創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為建設和諧幸福美麗漣源塑造良好的城市文明形象。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文明交通伴我行”志愿者勸導活動的領導,確保活動取得實效,成立市“文明交通伴我行”志愿者勸導活動領導小組,由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梁育清任組長,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劉玉輝、團市委書記易宋、市交警大隊大隊長蔣紅峰任副組長;市創文辦、團市委、市交警大隊相關工作人員為成員。市創文辦、團市委具體負責“文明交通伴我行”志愿者勸導活動的組織、協調、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三、活動時間、責任區域、參加對象及人員安排

        (一)活動時間

        日常勸導活動時間為:2020年5月26日至7月10日的每周二、周五上午8:00—10:00(勸導日期如需延長,另行通知),集中勸導活動時間根據創文工作需要臨時調配。

        (二)活動責任區域

        活動區域為市政府廣場、芙蓉廣場、人民廣場、三角坪廣場、桑棗坪廣場、幸福路廣場、荷花廣場、工業橋廣場、胡家壩路口的紅綠燈路口。

        (三)參加對象

        城區鄉鎮(街道)、婁底高新區社會事務管理處、市直各單位、市屬相關社會組織。

        (四)人員安排

        本次勸導活動所需的干部職工志愿者,由相關鄉鎮(街道)和市直相關單位根據《漣源市2020年“文明交通伴我行”志愿者勸導活動安排表》(見附件1)進行安排管理,集中勸導期間由市創文辦、團市委根據《漣源市2020年“文明交通伴我行”省測評期間集中勸導活動安排表》(見附件2)調配各相關單位和社會組織。市交警大隊要在每個紅綠燈路口安排2名交警或協警指導勸導活動。

        四、志愿者工作職責

        (一)示范帶頭、爭當表率志愿者要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在單位、家庭、社會倡導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理念,帶頭摒棄交通陋習,杜絕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過街跨越隔離設施等行為,堅決抵制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等危險駕駛行為,做文明交通和文明勸導的示范者。

        (二)文明勸導、爭當標兵勸導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遵守交通法規,勸阻各類交通違規行為;引導行人不闖紅燈、不越線等候,勸導不文明行路行為;引導非機動車按道行駛,文明騎行,勸導不文明行駛行為;引導機動車禮讓斑馬線,勸導不文明駕駛行為。協助路口交警指揮疏導行人、非機動車,扶助老、幼、病、殘等弱勢群體安全文明行路,熱情地為外地駕駛人、游客提供咨詢服務。

        五、活動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保障各單位要把開展文明交通勸導志愿服務活動作為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創建水平的具體舉措,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分管領導和活動聯絡員,安排好參與人員,認真落實此項活動;各單位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經費用于組織志愿者培訓、開展宣傳教育,對參加勸導活動的干部職工志愿者按50元/人·天的標準給予補助。

        (二)積極主動,文明禮貌勸導。所有志愿者要按照職責分工,佩戴統一標識,按時文明上崗,做到步調一致、裝備統一、行為規范、文明執勤;志愿者在上崗前要與現場執勤交警取得聯系,在交警的指揮下開展勸導工作,并注意自身安全;上崗服務期間,認真履行職責,帶頭說文明話、做文明人、辦文明事,嚴禁使用不文明的語言,嚴禁離崗、串崗、扎堆嬉鬧、席地而坐、著裝不整、吃零食、嚼檳榔等不文明行為。

        (三)擴大宣傳,營造社會風尚各單位要大力宣傳文明交通勸導活動的意義,利用宣傳欄、廣告牌和網絡平臺等載體,進行交通安全法規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倡導文明交通、文明出行良好風尚;各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切實做好此次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活動氛圍。

        (四)嚴格督查,強化考核運用按照志愿者勸導活動責任區安排,團市委將組織專門力量進行督查,每月月底將督查結果匯總報市創文辦,市創文辦根據勸導活動督查情況,對不認真履責的,在年度績效考核中減0.1-0.5分。


        來源:原創

        作者:市創文辦

        編輯:廖堯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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