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9年度市文化產業項目扶持獎勵
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婁底高新區及其社會事務管理處黨委(黨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有關單位黨組(黨委):
根據《漣源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我市文化產業發展實際情況,現就2019年度市文化產業項目扶持獎勵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1.持續推進文化體制改革。
2.支持《漣源市十三五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和《漣源市實施文化創新“五名工程”加快文化產業提質發展的行動方案》中確定的優先發展方向上的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建設。推動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宣傳部確定引進和推進的重點文化產業招商引資項目。
3.支持文化企業參加境內外大型文化產業展會,大力推進文化企業“走出去”戰略,對文化企業擴大出口、開拓國際市場、境外投資等予以支持,對重大文化交流推介活動予以支持,積極拓展對外文化貿易。
4.支持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漣源地域特色文化資源的傳承和生產性保護開發,重點打造一批地域文化演藝節目、非遺項目等。
5.支持文化創意與旅游產業融合發展,推動創意設計、書畫藝術、現代傳媒、體育賽事、特色工藝品等文化企業門類發展。
6.支持文化企業開展專利文化產品研發,生產技術設備改造、營銷渠道建設。
7.支持基于文化產業發展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8.支持特色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建設。
9.支持小微文化企業和其他新興文化產業類項目創新發展。
10.其他。
二、基本條件
(一)申報專項資金的單位須具備以下條件:
1.在漣源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設立的文化企業以及辦理轉企改制的國有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文化企業符合國家統計局《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要求。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
3.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上,成立時間一年以上,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近兩年資產負債率低于60%(國有文化企業、小微文化企業可以適當放寬)。
4.納入全國統計系統基本單位名錄庫的規模以上文化企業法人單位。
(二)申報專項資金的項目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省、市文化產業政策,必須適應漣源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文化旅游養老產業三年行動計劃。
2.擁有可靠的技術來源、投資來源和成熟的技術方案。
3.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應用項目具有推廣、示范、帶動效應。
4.項目建設的外部條件、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已經落實,申報項目投資資金實際到位率不得低于50%,已進入實施階段并已完成項目總投資30%以上,能夠在規劃期內建成。
5.納入漣源市重點文化產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未入統的小微文化企業、項目具有較大發展潛力和社會效益、具有推廣、示范和帶動效應。
6.演藝、微電影、電視劇等表演項目要進入實際排練(拍攝)階段。
三、工作流程
(一)發布公告。市委宣傳部會同市財政局下發年度項目申報通知,發布項目申報指南(申報通知將在漣源新聞網、漣源微信公眾號進行公開發布。)
(二)企業申報。符合條件的文體企業均可提交《漣源市文化產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請表》。所在鄉鎮、街道、婁底高新區,市屬國有文化企業向市文體廣新局申報并報所屬行業(服務業歸口發改局,流通批零業歸口商糧局,工業企業歸口科工局)單位初審。初審后報市委宣傳部。
(三)項目評審。市委宣傳部文產辦復審后,市委宣傳部會同市財政局及相關單位對申報對象和扶持項目進行評審。并報請市文化產業發展協調領導小組及市政府主要領導審定。
(四)公示。將擬扶持項目名單在市直媒體、漣源新聞網、漣源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撥付資金。公示結束后,按照《漣源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下撥資金。
四、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單位須如實上報《漣源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一式三份,申報書面材料包括:
1.漣源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
2.由相關職能部門頒發的企業證書(工商執照、經營許可證等)、上年度的財務報表及納稅證明復印件。
3.申請項目補助的,需提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相關合同等復印件。
4.申請項目獎勵的,需提供有關部門頒發的證書和下發的正式文件等復印件。
5.市統計部門提供的納入全國統計系統基本單位名錄庫的規模以上入統文化企業法人單位證明。
6.項目申報單位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7.其他與項目相關的材料。
存在以下情況的文化企業法人單位不得申報專項資金扶持:
1.知識產權存在權屬糾紛,正處于法院的審理程序或者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調解程序之中的;專利權正處于無效宣告請求程序之中的;專利權因未繳年費而終止,專利權人正在辦理權利恢復手續的等知識產權存在爭議的情況。
2.申請單位因其違法行為被執法部門依法處罰未滿2年的。
3.正在進行有可能影響該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重大訴訟或仲裁的。
4.申請項目不符合行業標準未整改到位的。
5.財務制度不健全,會計核算不規范的。
6.未按規定報告以往年度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
7.之前受補助項目經績效評價不合格未按要求整改的。
8.本年度獲得過中央省、婁底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
9.已實施完成、投入運營的項目不得申請入庫。
10.有關鄉鎮、市直有關部門要對照支持重點、申報條件及要求,加強工作指導,嚴格審查上報項目,對推薦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并加強上報項目企業及其法人代表的信用審查。
11.未獲得2019年度支持的項目,若符合申報條件,列入備選項目,下年度可對信息更新后再次提交,不需重復申報。
五、其他事項
(一)申報時間
項目單位申請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5日。
(二)聯系方式
聯系人:賀浪,聯系電話:18216490002,4980870;電子郵箱:367048959@qq.com,辦公地點:624室
公告查詢網站:
漣源市財政局網:http://www.czj.hnloudi.gov.cn/
漣源市新聞網:http://www.ldnews.cn/
附件:1.漣源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書
2.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中共漣源市委宣傳部 漣源市財政局
2019年11月13日
來源:市委宣傳部
作者:漣宣
編輯:吳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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