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源市環境保護工作報告
2015年3月22日在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
漣源市環保局局長 李定秋
各位代表:
根據新《環境保護法》規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現向大會報告環境保護工作,請予審議,并請各位政協委員和其他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一、 2014年工作情況
2014年以來,全市以改善環境質量和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立足建設“兩型”社會,從強基礎、調結構、減排放、抓創建著手,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強化環境污染治理,穩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環境保護與治理“三年行動計劃”(即湘江污染防治“一號重點工程”第一個“三年行動計劃”)、九大環保工程和孫水流域環境綜合治理,環境質量得到持續改善。各級各部門認真履行環境保護工作職責,積極參與配合環境保護工作,環保前置審批制度逐步得到落實,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密切配合,全市齊抓共管的“大環保”工作格局逐步形成。2014年,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93.2%,升平河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升平河扶珂斷面、漣水東風壩斷面、孫水荷葉壩斷面河水水質全部符合規定的《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標準,西溫井水水質符合規定的《地下水質量標準》Ⅲ類標準。
(一) 水環境保護與治理扎實推進
飲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市中心城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及上游的部分煤坪、煤礦、養殖場、采石場等被依法關閉,產生水污染項目的環評審批已全面凍結,采砂作業已全面取締。升平河上游部分河道實施了疏浚清淤。市污水處理廠11.5公里的配套管網建設任務圓滿完成,城區大部分生活污水得到集中收集處置,城區河道水質得到大幅改善。對500人以上的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進行劃定和調整,在保護區設置界碑。工業污水治理取得成效。市匯源煤氣有限公司完成廢水循環利用工程。五江實業有限公司完成生產廢水治理。市嘉鑫冶金有限責任公司和市嘉鑫精煉有限公司已被淘汰關閉。全面推進重點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4家企業完成驗收。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取得進展。制定了畜禽規模養殖區域管理暫行辦法,對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宜養區進行劃定。孫水流域環境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強。完成了孫水白馬鎮、茅塘鎮和水洞底鎮區段生態疏浚清淤工程。孫水流域水功能區完成確界工作。流域內重點鄉鎮中心衛生院建成廢水處理設施,醫療廢物由專業公司集中收集處置。嚴格控制在孫水流域建設產生水污染的項目。市環境監測站堅持每月對孫水河4個斷面進行常規水質監測,并按要求向上及時報送數據。
(二) 大氣污染防治全面升級
廢氣治理逐步深化。華潤電力(漣源)有限公司投資6000余萬元,提前完成取消煙氣旁路及脫硫脫硝升級改造工作,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削減526噸和2911噸。國產實業(湖南)水泥有限公司投資400萬元,完成了脫硝工程,氮氧化物削減646噸。3個加油站完成油氣回收裝置建設。淘汰和改造燃煤鍋爐各一臺。揚塵污染整治有效推進。開展專項行動,責令8家采石場按要求完成整改,建設防塵設施。對煤坪堆場進行整治,大部分落實了覆蓋棚等防塵措施。施工工地和道路揚塵綜合治理取得進展,13個在建建筑工地防塵措施基本規范到位,118臺違規渣土運輸車輛被查處。2014年,我市城區空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達標率100%,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為0.083毫克每立方米 ,比2013 年下降18.6%,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比2013年提高1.9個百分點。
(三) 九大環保工程全面推進
原市冶建總廠遺留含重金屬廢渣綜合治理工程和原湄江電解錳廠遺留尾砂治理工程基本完成;35家養殖場開展了污染治理,10家關閉搬遷;白馬水庫和大江口水庫已關閉庫區內餐飲,禁止網箱養魚和施肥養魚,實行水源涵養;富洪垃圾衛生填埋場配套的滲漏液收集處理設施工程,已完成施工招投標,正在進行征地。
(四) 污染物減排工作卓有成效
通過綜合運用工程減排、結構減排和管理減排等手段,減排工作成效明顯,污染物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楊市鎮污水處理廠已建成投運,污水處理能力每日2000噸,為婁底首個建成的鄉鎮污水處理廠,共完成投資4000萬元,爭取到上級資金1735萬元;茅塘鎮污水處理廠12月27日已正式開工建設,預計投資2600萬元,爭取到上級資金1067萬元;市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已完成設備安裝并通水,共完成投資4000萬元;“十二五”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任務已提前超額完成;全面落實《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認真開展排污權的初始核定和交易工作,對15家企業征收了排污權有償使用費;加強日常督查,排污企業污染防治設施保持正常運行,污染物做到達標排放。至2014年末,我市二氧化硫排放量為6700噸,“十二五”來共削減8165噸,氮氧化物排放量為6500噸,“十二五”以來共削減3948噸,兩項指標均提前超額完成“十二五”減排任務。
(五) 執法監管力度空前加大
全面開展環境計劃執法。根據污染物排放狀況和環境管理水平,將全市企業分為A、B、C、D四類,對每一家企業均指定一名環境監察人員做為該企業的環境監管責任人,嚴格按規定的頻次和監管要求對污染源進行管理,常規執法檢查基本做到“有計劃、全覆蓋、規范化”。積極處理環境污染投訴。全年共接待來訪群眾200余人次,受理投訴151起,對反映的環境污染問題依法依規依程序妥善處理,辦結率達98%。健全環境監管體系。全市各鄉鎮、辦事處成立了鄉鎮環保站,配置專門工作人員,鄉鎮環境監管得到進一步加強。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結合我市大氣污染防治以及水環境保護與治理行動計劃,相關市直部門以及各鄉鎮、辦事處密切配合,相繼開展了“環境污染隱患大排查”“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環境保護大排查大檢查大整治”等專項執法檢查,對我市排污企事業單位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整治,做到違法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整治企業成熟一家、驗收一家。去年,共出動執法人員2560人次,檢查企業266家,查處存在環境污染隱患和環境違法企業54家,其中:關閉8家,責令進行整改33家,已完成整改18家,聯合公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轉運焚燒醫療廢物案1件,配合文化、工商等部門查處歌廳12家。聯合經信、電力等部門,對6家非法企業采取斷電強制措施。全年轄區內未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和較大污染事故,環境安全形勢總體較好,樹立了我市環境安全區的良好形象。
(六) 人居環境得到統籌改善
繼我市獲得“省衛生城市”榮譽稱號后,市委、政府又全力創建省文明城市和省園林城市,著力開展城鄉環境整治,狠抓城鄉綠化、漣水河綜合治理、中心城區揚塵治理等幾項工作。2014年,完成造林綠化10.9萬畝,綠色通道建設232.1公里,城鎮綠化60428平方米,聯村建綠完成年度任務,其中荒山綠化8160畝。實施集防洪、生態和休閑觀光為一體的漣水河綜合治理工程,城區漣水河生態環境大為改善,水質得到有效保護。城區河道水面漂浮物及兩岸垃圾清理建立了常態化機制。中心城區生活垃圾實現日產日清。通過招投標核準2家渣土運輸公司統一調運城區基建渣土,渣土運輸實現公司化、密閉化和規范化。加大道路清掃保潔力度,灑水降塵做到城區全覆蓋。城鄉環境整治與建設工作穩步推進,環境衛生顯著改善,連續兩年位居婁底第一。
(七) 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
嚴格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嚴控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項目,從源頭遏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積極引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辦理環評手續,推動我市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全市57個市級審批項目、12個婁底和省級審批項目得到依法及時批復,8個不符合產業政策、選址不妥、“兩高一資”的建設項目被否決。
(八) 積極開展環保宣傳教育
以新《環境保護法》宣傳培訓為重點,圍繞“6.5”環境日“向污染宣戰”這一主題,全年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環保宣傳活動。組織集中學習。組織全市各部門單位副科以上領導班子成員600余人,各排污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各鄉鎮辦事處環保工作分管領導和環保站長共420余人,分兩次集中學習了新《環境保護法》和“兩高”環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釋。印發宣傳資料。結合環境日、憲法日、綠色騎行等宣傳活動,全年面向市民和企業發放環保法律法規宣傳手冊10000本,環保知識宣傳畫2000冊、宣傳板200套。向各級報刊投稿近百件,采用120余篇次。開設電視欄目。漣源電視臺公共頻道每天黃金時段向市民普及環保知識、宣傳環保理念。
在過去的一年里,全市環境保護事業取得了長足進步,但還存在很多困難和問題,主要是:產業結構欠合理,優化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任務艱巨;污染物減排形勢嚴峻、壓力巨大,生態環境質量改善任重道遠;環保設施基礎薄弱,環境監管監測能力和責任體系有待加強;群眾關心的一些熱點、難點環境問題亟需解決。
二、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是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伊始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環保目標任務的收官之年。全市環保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要求,以水更清、山更綠、氣更凈為目標,以主要污染物減排、大氣和水環境保護與治理、環保責任體系建設以及提升環境監管能力為重點,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注重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深入推進生態環境監督與管理,推動總體環境形勢逐步好轉,努力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開創環境保護工作新局面。我們將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 抓治污促減排,切實改善環境質量
不斷加大治水、治氣工作力度,著力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從根本上改善環境質量,解決突出環境問題。
一是集中力量打好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兩大戰役。扎實推進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重點圍繞揚塵污染整治、大型餐飲油煙治理、能源結構優化、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以及“黃標車”、老舊車、小鍋爐淘汰和城鄉綠化美化等方面,組織開展好各項工作,對重點任務加強日常檢查,對各鄉鎮、部門落實情況進行年度考核,確保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濃度進一步降低,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優良率持續提升,為2016年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實施做好準備。積極組織開展水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重點加強對漣水河、升平河的保護,著力開展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和排污口截污等工作,力爭做到管網納污全覆蓋;加強對現有污水管網的維護和管理,確保污水不外漏;持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堅決依法取締沿河及上游餐飲等非法排污口、淘汰退出飲用水保護區內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禁止新建產生水污染的建設項目;加大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鼓勵農民科學合理使用農藥化肥。繼續開展礦山環境污染整治、醫療機構病毒廢水和固體廢棄物綜合治理。加強對升平河、孫水河、歸水河以及外縣市流入我市河水水質的監測。全年確保升平河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Ⅱ類標準,縣際交界斷面漣水東風壩和孫水荷葉壩斷面水質達到或優于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標準。
二是不折不扣地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全面完成九大環保工程和孫水流域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嚴格目標管理,強化工作措施,加大督促協調力度,全力推進污染物減排工作,圓滿完成我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硬任務。重點督促市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茅塘污水處理廠以及楊市污水處理廠北側污水收集管網建成投運,切實達到減排效果,確保通過環保部減排核查驗收。積極申報農業源減排項目,著重抓好畜禽養殖減排。加大對重點排污企業的監管力度,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努力完成富洪垃圾衛生填埋場配套的滲漏液收集處理設施工程掃尾工作,突出抓好森林生態建設與保護工程。
(二) 抓倒逼優服務,著力推進經濟轉型升級
采取綜合措施推進經濟結構轉型。深化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嚴格環境準入,以源頭控制推動產業優化升級,堅決遏制“兩高一資”、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項目建設,大力支持發展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的產業。深入推進污染減排,以倒逼機制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推進特征污染物總量控制。嚴格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和技術規范,以環境成本優化資源配置,全面推進國產實業、華潤電力等國控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加快淘汰我市落后產能。
(三) 抓協調重統籌,扎實推進城鄉生態環境保護
認真組織開展生態鄉鎮創建工作,推進我市礦山生態修復,爭取申報成功1至2個省級以上生態鄉鎮,同時積極向上爭取我市列入國家或省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市。扎實開展農村環境拉網式全覆蓋連片整治,重點推進農村垃圾分類收集處理,切實改善我市農村環境質量,力爭通過省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整縣推進“以獎代補”驗收。進一步加強農村工業污染防治,督促企業完善治污設施,嚴控重污染企業和落后產能向農村轉移。大力加強城西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著重開展植樹造林和聯村建綠工作,依法嚴整煤礦及粘土礦開采,依法取締關閉粉塵污染嚴重企業,著力開展河道清淤工作。
(四) 抓責任強保障,不斷完善環保長效機制
圍繞建立健全環境保護長效機制,不斷深化改革,創新環境管理,強化責任,用制度保護環境。
一是推進責任體系建設。加快制定《漣源市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和環境保護聯席會議制度,成立環境保護委員會,進一步細化明確各部門單位環境保護工作職責,逐步建立健全環境保護責任體系,真正形成“一崗雙責”、權責統一、齊抓共管、運行高效的環境保護監管格局。著重推動將環境保護工作主要指標和任務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內容并加大權重,考核結果作為各級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管理監督的重要參考。實行環境保護“一票否決”制,對未完成目標任務考核的,嚴肅追究責任。
二是強化環境法治保障。繼續抓好新《環境保護法》的宣傳培訓,大力開展環保法進學校、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家庭活動,切實提高社會各界對新《環境保護法》的理解和認識。大力加強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門的工作銜接和協調,建立和公安機關聯動執法聯席會議、常設聯絡員和重大案件會商督辦等制度,完善案件移送、聯合調查和獎懲機制,全面實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在全市深入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鐵腕執法,重拳打擊,切實解決“環境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全面推行網格化環境監管,持續推進環境行政計劃執法工作,依法開展“有計劃、全覆蓋、規范化”的常規執法檢查。進一步增強環境風險防范能力,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能力,妥善處置環境突發事件。
三是全面強化人才保障。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想方設法引進專業技術人才,著力提升現有隊伍特別是鄉鎮環保站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建立健全鄉鎮環保站環境監管制度,切實緩解環境監測和環境監管執法工作壓力,全面提高環境監管水平。加強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管理,提升環境監測能力,著重做好大氣自動監測點的升級改造工作。
各位代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幕已經拉開,全面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號角已經吹響,讓我們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市人大、市政協的監督支持下,銳意進取,改革創新,團結奮斗,扎實工作,為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標任務,為開創經濟社會發展新局面、為建設美麗漣源而共同奮斗!
附件:名詞解釋
1. 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由國務院、省以及婁底市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實施時間從2014至2017年。具體包括企業污染治理、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優化、揚塵污染整治、機動車污染控制、餐飲油煙秸稈焚燒整治、城鄉綠化美化、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等八大工程。
2. 水環境保護與治理“三年行動計劃”。由省、婁底市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實施時間從2013年至2015年。主要任務包括推進重點行業工業企業污染防治、推進城鎮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網箱養殖污染防治、開展尾礦庫及渣場環境安全隱患整治、對醫療病毒廢水和固體廢棄物進行綜合治理、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全力推進重金屬污染防治等八項工作。
3. 九大環保工程。由省、婁底市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實施時間從2012年至2015年。具體包括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氮氧化物減排、水府廟水庫流域水環境保護、城鎮污水與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環保產業發展、礦山環境污染整治、森林生態建設與保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等九大工程。
4. 孫水流域環境綜合治理。由婁底市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實施時間從2012年至2015年。工作重點是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加大工業點源污染治理和監管、建設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抓好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加強水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管理、推進孫水河疏浚清淤、建立完善孫水水質監測體系等七項主要工作。
5. “兩高一資”。“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性”稱為“兩高一資”,將具有這3種特點的行業稱為“兩高一資”行業。
6. 升平河扶珂斷面。升平河自冷水江流入漣源交界處。
7. 漣水東風壩斷面。漣水自漣源流入婁底交界處。
8. 孫水荷葉壩斷面。孫水自漣源流入婁底交界處。
9. 總懸浮顆粒物。是指懸浮在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小于等于100微米的顆粒物。
10. 可吸入顆粒物(PM10)。指懸浮在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小于等于10 微米的顆粒物。它是在環境空氣中長期飄浮的懸浮微粒,對大氣能見度影響很大,可以被人體吸入,沉積在呼吸道、肺泡等部位從而引發疾病。
11. 細顆粒物(PM2.5)。指懸浮在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小于等于2.5 微米的顆粒物。與較粗的大氣顆粒物相比,PM2.5粒徑小,面積大,活性強,易附帶有毒、有害物質,且在大氣中的停留時間長、輸送距離遠,因而對人體健康和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更大。
12. 空氣污染指數(API)。就是將常規監測的幾種空氣污染物濃度簡化成為單一的概念性指數值形式,并分級表征空氣污染程度和空氣質量狀況,適合于表示城市的短期空氣質量狀況和變化趨勢。空氣污染的污染物有:煙塵、總懸浮顆粒物、可吸入懸浮顆粒物(浮塵)、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等等。
13. 空氣污染指數的分級標準。一級,API小于50,空氣質量優。二級,API 51~100,空氣質量良好。三級,API 101~150為輕微污染;API 151~200為輕度污染。四級,API 201~300,為中度污染。五級,API大于300,為重污染。
14. 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指全年空氣污染指數(API)達到二級和優于二級的天數占全年天數的百分比。
15. 主要污染物。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實施總量控制的四項污染物,即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16. 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污染物減排是國家“十二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項約束性指標,目標是實現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較“十一五”末減少8%至10%。
17. 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措施。指為了完成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實現減排目標而實施的各類能夠穩定發揮減排作用的項目,包括工程治理減排項目、結構調整減排項目、監督管理減排措施等。工程治理減排,簡稱工程減排,即因采取污染治理工程而實現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一項減排措施。主要包括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設和二氧化硫治理工程建設;結構調整減排,簡稱結構減排,即通過調整產業結構、淘汰落后產能而實現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一項減排措施,主要以電力、鋼鐵、焦炭、化工、煤炭、造紙等行業中工藝落后、能耗高、污染嚴重的企業及產能為對象;監督管理減排,簡稱管理減排,即通過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實現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以及提高重點污染行業排放標準、實施清潔生產等環境管理手段而實現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一項減排措施。
編輯:石成